Advance Memb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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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作者lievil
所以顧立雄的話,我的理解是,
現在的死刑制度讓大家像在看煙火,
放上去的時候大家鼓掌叫好,熄滅後,剩下什麼呢?
因此他認為,唯有改變不再放煙火,
才能讓大家思考,比方花這麼多錢值不值得?地板是誰在掃?
此類較深入進階的問題,
被害者及其家屬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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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我可以講他在鬼扯嗎?他說的那些不用廢死也可以做,而且事實上也有,被害人保護協會最早在民國88年法務部協助成立的,那時候社會上好像沒有廢死的言論,廢死才能做這些事?只不過在模糊焦點,合理化自己的廢死的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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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犯這些事,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。查到了我,算我運氣不好
背叛是人們的本份,陰謀是生存的保證,淫褻是女人的天職,尊嚴是沒用的垃圾,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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