瀏覽單個文章
esp002
Major Member
 
esp002的大頭照
 

加入日期: Jan 2002
文章: 229
Post

引用:
作者gogorun
廢死很奇怪的邏輯:
犯殺人罪--死刑--犯案仍不斷---死刑無效---廢死

但廢死後,犯案更多就不說

就像一個人肚子餓--吃飯--一段時間後還是肚子餓---吃飯無效--不吃了(廢食)

廢死多可笑的邏輯!!!!

若說死刑無法有效降低犯罪,那只有一個可能性,
那就是司法無法及時將罪犯繩之以法。
舊 2012-12-26, 11:02 PM #56
回應時引用此文章
esp002離線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