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lievil
所以你打算告訴我,十幾條才叫人命,一條不算人命?
你指著那些口中的兇手要處他們死刑,江國慶當年也被這樣指著,
你要殺了這些兇手,那為何不要求殺了殺江國慶的兇手?
都是無辜的受害者,江國慶得到你的什麼關注?
你將他給踢進[軍法]中,然後告訴我們,不必怕我們用的是刑法
有句話叫[池魚之殃],城門起大火,旁邊的魚池就沒事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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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世界本來就不存在所謂的合理與公正
一百個人就有一百種不同的想法
所以,所謂的律法就只是盡可能的取得一個平衡點的規則
其發想,最終的目的,是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罷了
很難因為幾個特例而動搖
講簡單點,就是所謂的 C/P 值的問題...
當然,我很遺憾你所提出的例子
但我覺得你害怕到有點[杯弓蛇影]進而[走火入魔]的感覺就是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