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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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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Jun 2002
文章: 125
以流放代替死刑如何? 找兩個荒無小島, 一個專門流放男死囚, 另一個專門流放女死囚, 將三審定讞死刑確立需執行的男女人犯分別丟過去 (空投?), 剝奪任何社會聯繫與物資供應, 任其自生自滅; 這樣既沒有了廢死不廢死的問題, 也不需花大筆稅金供養, 但是得需海巡在外監控, 避免其與外界聯繫或是游泳脫逃..

不過這樣最終存活下來的, 會不會是會吃人的那幾個?... 然後又得面對所謂的人道問題, 到時候又說 "與其這樣凌虐, 不如一槍畢命?".......
舊 2012-12-26, 09:13 AM #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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