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nior Memb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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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慰不慰藉受害者無關
有些罪犯是無法教化的
只要他活著一天就可能再有受害者
依目前法律並無終身監禁
這種人再犯誰要負責?請舉手?
又有人被殺誰要負責?
難道活著的罪犯人權比被殺的受害者人權還重要?
這一點絕對無法接受
若要廢死我只能折衷支持一種情形
確保此種極刑罪犯永遠再無任何犯罪可能
他們的刑期中生活不可動用國家社會人民的任何資源
他們必需自給自足並且根據劣等原則不能過得比一般人民舒適
若有餘力餘生所有產出必需奉獻給補償受害者的機構或基金會
若最後不幸有人終究再犯了
立即恢復死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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