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nior Memb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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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作者lievil
我覺得好笑的是,以為軍法管不到國民,
更可笑的是以身分來區分,就以為自己安全了。
照你說只有軍人會被冤枉,非軍人身分的不會也不必擔心,
忘了軍人同時也是公民,更是許多國民的親人,
你著眼的就只有[軍法管不到我],這有什麼好說嘴的?
而且很抱歉,只要宣布戒嚴,大家都要受軍法管制,
除非你不是中華民國國民。
民主不會倒退?戰爭不會發生?
台灣解嚴還不到30年,什麼都忘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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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針跳成這樣......,我最後一次簡單講,
還聽不懂就算了。
你提因軍事審判法而枉死的案例,你針對的對象,
就應該是軍事審判法,你想針對刑法的改革來舉例子,
就應該舉因刑法亂判死刑而死的例子,如果你舉不出,
論點正當性何在?
就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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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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