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mateur Member
|
寛鬆政策向來鼓勵犯罪,因為代價很低,犯罪者不必挺而走險,沒有刑罰嚇阻,犯罪沒有風險。至於所謂死刑「極有可能」刺激更嚴重的罪行,這表示判刑不夠嚴重,以為殺人滅口就可以規避被判刑的風險;或者死刑不能減少犯罪率,所以高調死刑無效論,其實就好像捉了一個小偷還是會有另一個小偷,那是不是從此不再捉小偷呢?嚴刑峻法及勤政治國向來為治世之方針,當秦孝公時人民勇於私鬥、貴族橫行、貧窮困苦、民不聊生;自從發生一件大事後,對外國富民強,對外國策從防守改為進攻,從此開始向關東各國侵略。劉焉及劉璋父子治蜀,德政不舉,威刑不肅,盜賊往往聚眾為害,政府官員若不隆厚接待,就會殺害官吏搶奪資貨,此為甘寧橫行鄉里(後世傳說為錦帆賊)。自從有一人來後,制定法律、科教嚴明、賞罰必信,使用嚴刑峻法,居然富國強兵,開始南征北伐。回應前面捉小偷,其實有解,對付南中叛亂,根據野史,政府軍隊七擒孟獲,也就是打到求和為止,對付小偷來一個捉一個,來兩個,捉一雙,只要有小偷再犯,就會持繼捉小偷,看是誰比較勤勞;不可能消極放著南蠻叛亂,縱使平叛後仍會再叛,那就再度鎮壓,看是誰比較勤勞。
至於死刑可否降低犯罪率,答案是肯定,最低限度為降低再犯率,如果大多數初犯就被繩之以法,後果必然累犯者寡;除非不對初犯懲戒(斷手斷腳也行),或縱放初犯,累犯才會愈來愈多。亂世用重典的原則不在於降低犯罪率,而是威脅政策。原子彈能炸多少人?未發射時的威嚇作用比實際發出要大。無論打擊親朋、族誅、連坐等擴大影響;告發、出賣、追捕等壓力,盛行校事之理由於此。死刑也許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,但是若廢除而使應死卻未死之罪犯出獄,無疑增加再犯機率。即廢死會增加犯罪率,尤其是再犯的機率。
「湯姆熊殺童案」之後,六人伏法,廢死聯盟發表「會更認真做廢死」,因為這表示死刑實際未被廢止,可見廢死聯盟主張破功,對不起捐贈的金主,所以廢死聯盟必須再努力,以報答金主施捨再捐錢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