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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ingua
Advance Member
 

加入日期: Nov 2003
文章: 323
引用:
作者drasil
我不知道你的重點是什麼,我的重點是死刑不是用來慰藉受害者家屬的工具,你是否把論述和結論搞反了呢?


我講的很簡單啊,台灣的刑罰分得很清楚,死刑當然是可以用來慰藉受害者家屬的工具,那過失致死呢?刑罰上不認為他是故意的,所以不會判死刑,也不是受害者說想怎樣就怎樣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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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犯這些事,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。查到了我,算我運氣不好

背叛是人們的本份,陰謀是生存的保證,淫褻是女人的天職,尊嚴是沒用的垃圾,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。

舊 2012-12-24, 05:59 PM #1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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