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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ras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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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May 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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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pingua
過失殺人跟蓄意殺人本來就有所不同,台灣的刑罰這邊好像分的蠻清楚的

刑罰的目的也可以用來彰顯正義,欠錢還錢,殺人償命,這不是很正常,你是真的分不清還是來抬槓

欠錢還錢是民法處理的事情,我之前已提過殺人償命並非定理,這2點請先分清。

過失殺人跟蓄意殺人本來就有所不同,但是對受害者家屬來說都是親人死了,如果死刑是用來慰藉家屬的話,犯人應該統統處死才對,但是顯然沒辦法這樣做啊。

所以刑罰真的是用來處理這種事情的嗎?不妨仔細想想。
 
舊 2012-12-24, 10:14 AM #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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