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pingua
過失殺人跟蓄意殺人本來就有所不同,台灣的刑罰這邊好像分的蠻清楚的
刑罰的目的也可以用來彰顯正義,欠錢還錢,殺人償命,這不是很正常,你是真的分不清還是來抬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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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事情對錯都是看立場發言的∼看清楚點就好囉。
不過我支持死刑,全部槍決吧。
廢除死刑,那天真的讓又出來,難道奉公守法的人反而要被這些人殘害嗎?
歐洲廢死是他們的事情,我只知道台灣死刑執行的正大光明!
要廢死也可以,但是極刑要改成拿去當活體試驗品,個人覺得這也不錯。
氣話&屁話說完了,只希望被害家屬的心情可以平復一點,還有被害者R.I.P.
唉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