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性侵案頻傳 朴槿惠:不能廢死
印女大生遭輪** 求處死刑群眾驅不散
經濟學可為廢死反廢死找到交集-觀念平台 2012/7/4 葉家興 中時
星雲法師、監察院長王建煊、「宅神」朱學恆,乍似不相干的三人有什麼共通點?答案:他們是少數檯面上的知名人物,明確主張維持死刑者。
他們在〈造因不受果報,不合天理〉、〈公平正義何處尋?〉〈你的血淚,我的清譽〉的文章中論述,執行死刑才是尊重生命、具有威嚇與抑制犯罪的效果、重刑犯再犯機率高、撫平被害人及遺族的傷痛…。另一方面,廢除死刑論的理由主要則有:人道考量、未必有遏阻犯罪的效果、避免誤判死刑不能回復的危險…。細究各種贊成或反對的理由,正反雙方難有交集,更遑論理性討論的空間。
雖然支持死刑者義正辭嚴地指出:死刑犯經過三級三審,誤判的機率極低。不過十五年前被執行槍決的江國慶,在去年終於得到遲來的無罪判決,顯示冤獄枉死的社會成本確實存在。以人權大國美國的統計數據來看,一九七三至二○○○年的死刑犯中約有七分之一係遭誤判,《經濟學人》就曾為文嘲諷此現象:「若每七架飛機就摔一架,早該全部停飛了」。
縱使機率再低,仍無法完全排除司法產生誤判、冤案的可能性;冤案的存在降低了支持死刑者的道德正當性。然而,無論由何單位舉行之民調,各項結果皆顯示,我國支持死刑的民眾仍高達七成至九成不等。顯示一般大眾對淪為刑案被害人的恐懼,遠遠大於冤獄受害者的風險認定。
不過,在民意調查中也發現,當有如「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」與「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」等替代方案時,支持廢除死刑的民眾可提高到約五成。換言之,在刑罰的成本與效益之間、風險與嚇阻之間,廢死與反廢死並非沒有對話的空間。
歸根究底,關鍵在於目前「生刑太輕、死刑太重」的刑罰結構極不合理,而這正是廢死的最大阻礙之一。反廢死人士憂慮重刑犯再犯,因為有期徒刑往往十幾、二十年就出獄了。正值壯年的重刑犯當然可能是社會治安的潛在未爆彈。但如果造因之人需要在牢獄中耗費四、五十年的光陰,這種「果報」還不嚴重嗎?這種「公平正義」還不足夠嗎?受害人的親屬還會覺得是輕判嗎?
以現實而論,一般社會大眾普遍認為治安不佳、法院對重刑犯量刑過輕,因此相信「治亂世用重典」。在四分之三以上民意仍支持死刑的前提下,殊難期待有立法委員甘冒大不諱,來為「人人皆曰可殺」的死刑犯研擬配套措施,進而提出相關的法律修正案。
如是,支持死刑團體刻意迴避誤判、冤死情形存在的質疑與挑戰,而廢死團體對如何建置配套措施、各項措施利弊得失之評估分析、如何教育民眾及安撫被害人情緒等亦缺乏深刻的論述,僅高舉民眾難以感受的「人權」、「國際潮流」等大旗。在正反雙方繼續隔空交火的情形下,無怪死刑存廢與否此議題,缺乏理性討論的空間,因此也始終無解。
經濟學者在此重大社會議題上沉默,是件令人遺憾的事。早在二十年前,我在台大就讀經濟學研究所時,就有多位教授研究誤判存在下的最適刑罰等法律經濟學課題。如果廢死與反廢死人士都能同意減少不幸死亡,也就是刑事案死亡人數(罹難者加死刑犯)極小化的目標,那麼雙方就有了對話基礎,而經濟學的智慧也就有走出象牙塔的機會。(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財務系副教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