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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Nov 2004
文章: 166
我個人反對死刑
死刑真的沒嚇阻作用
而且一顆子彈就處理完畢太便宜這些罪大惡極的人
所以
支持鞭刑
把原先該判除死刑的改成終身鞭刑
看是要3天還是1星期鞭一次,一次數下
且不得假釋
這種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方法不但比死刑更加有嚇阻效果
而且還能兼顧廢死聯盟的訴求
廢死不是說生命結束如遇到冤判就沒挽救的機會
這種方式不但可以讓受害家屬得到慰藉,讓重大犯罪受到嚇阻更對冤判有補救機會
真是一舉三得
舊 2012-12-23, 11:27 AM #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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