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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gorun
*停權中*
 
gogorun的大頭照
 

加入日期: Jun 2012
文章: 38
宣告死刑後,他的身體已不再屬於他,無憲法之生命財產權,而屬於國家,因此政府要拿來實驗。隨時摘取各器官給合法的病人使用,都是政府的考量。理應列入立法實施。
舊 2012-12-23, 09:06 AM #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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