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讓你死就依法槍決,不想那麼快讓你死就慢慢再議。
不知明天會生還是死,這種凌遲對死刑犯也是一種壓力,
至於一拖再拖,還不是那些廢死團體鼓動的影響,如果沒有這些人,這些判刑確定的死刑犯早就斬立決了!
引用:
作者LALALOVE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2/new/dec/22/today-t1.htm
首惡的標準是什麼?圈選的依據又是什麼?
除非有爭議,否則判了死刑就該執行,若政府認為死刑的存在就是一個爭議,那就停止死刑的判決啊
這樣一拖再拖,其實只顯示了政府的沒有擔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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