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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chri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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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Dec 2006
文章: 243
引用:
作者josetsun
牽車如果算駕駛,哪畫在人行道上的機車停車格就自動失效了...


所以,按照
#121http://www.pcdvd.com.tw/showpost.php?p=1083847161&postcount=121 近藤 大大這個函的說明,
(一)機車駕駛人牽引機車進入人行道,並將車停放於機車停車格內:
1、行為人認定:視同行人。
2、違規認定:無違規。

也就是說,牽機車上人行道停車,視同行人。是OK的。
至於偽裝成行人,走斑馬線,紅燈右轉,牽到待轉區,
是被視為駕駛的,所以不OK。

至於其他在路面上移動的狀況,可能就有待討論了。
舊 2012-12-22, 02:45 PM #1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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