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2...22/today-t1.htm
6死囚 昨晚槍決
〔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〕昨天傍晚六點半,台灣北、中、南各地刑場,槍聲響起;狠奪九條人命的六名死囚遭槍決伏法,結束其罪孽一生。
歷經六百五十七天的漫長等待,法務部終於再度執行死刑,
法務部死刑審核小組前天從六十一名死囚中,列出十一名首惡,由法務部長曾勇夫圈選六人,於昨逢馬雅曆法的世界末日執行死刑,在硝煙味中償還被害人及家屬遲來的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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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惡的標準是什麼?圈選的依據又是什麼?
除非有爭議,否則判了死刑就該執行,若政府認為死刑的存在就是一個爭議,那就停止死刑的判決啊
這樣一拖再拖,其實只顯示了政府的沒有擔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