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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adow2012
*停權中*
 

加入日期: Oct 2012
文章: 45
引用:
作者referee_c
你如果說[該位網友講的,我認為很有道理,所以我相信,至於大家信不信,自行判斷]這就沒問題.

而你們在討論法律問題,你刻意強調他是從事法律相關工作,這就是企圖要以此來說別人是錯的.
你不用死不承認,因為你就算不承認,大家也沒笨到看不出你的意圖.

另外,[馬後炮]真的不是這樣用的,千萬要記得不要亂用,你以後一定會感謝我糾正過你.

我早就承認過虧他們了,有什麼容不得如何形容的?
只是告訴你,這不叫馬後炮而已,你的中文程度真的是有一定的水準,水準是高是低,看倌應該都會很清楚.

好吧,既然是你中文程度的問題,我就講清楚一點,聽好了,下次別再盧了.

我說:因為這幾位仁兄自認自己很懂法律和交通規則,而妄下斷語,發現他們錯了以後,我就說風涼話虧他們,而這也是他們應得的.

這樣你滿意了嗎?


對!他的工作就是讓他的論述較可信的其中一個原因,這不需要否認!
他藉由接觸的工作,對法律的理解,比我們深刻多!
而他當時討論的解釋,也不完全就是錯,
我說過,如果法條很明確,警政署就不需要特地發文請交通部裁示,
紅燈右轉需不需要取締!我承認我的認知錯了,不代表他的論述就全是錯的!

至於我的中文程度不需要你來關心!刻意把焦點放在上面,
你的意圖,不過就是要藉此眨低別人,這種手法我看多了!

終於願意承認你說的是風涼話!早點承認不就好了~~
至於你有沒有資格說風涼話在這篇虧人,我不會問你!
因為前一秒問你,你還不敢說任何意見,
後一秒看到有人講錯了,就跑進來噹人,有眼睛的人都會知道你有沒有資格!
舊 2012-12-22, 12:46 AM #1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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