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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adow2012
*停權中*
 

加入日期: Oct 2012
文章: 45
引用:
作者referee_c
原來你的中文能力真的是有問題.

我說的是----[你不經質疑就直接相信,還拿來當理論依據]這一點絕對有可能錯.

如果你連[絕對有可能錯]跟[絕對錯]有什麼不一樣的話,你根本就不夠格和人家討論.
所以說,你先去弄懂[絕對有可能錯]跟[絕對錯]的差別在哪裡,再來跟我談吧.


我就知道你又在拗這一點,不是跟你說過,這一篇法律實際沒有明文規定,
大家都是靠見解在討論,不然也不需要警政署發文給交通部請求解釋!

在這樣的狀況下,大家對自己的見解發表意見,我選擇我認同的論述去相信,
這樣還聽不懂?

你發表了什麼意見?一點都沒有!
我有沒有問過你的意見?你自己不敢回答!

只會放馬後砲就是只會放馬後砲~~
從你一點意見就不敢表達,只會撿便宜說:我不是早就跟你說過了!
這點就可以看出來了
     
      
舊 2012-12-21, 01:49 PM #1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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