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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若真時真亦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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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Nov 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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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chen680
所以我是華裔台人啊,沒錯吧 不然是華裔中華民國國民好了,比較符合你的標準

從下面維基百科的內容所述,如果你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,那你就不該稱為華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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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基百科 海外華人

海外華人/裔/僑泛指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(含香港及澳門)與中華民國,移民國外的華人/漢人。

海外華人有多種定義,可以是Overseas Chinese的譯名,而在不同情形下有著不同認知。這個詞可以代表著來自很多不同國家的公民,例如於印尼、泰國、馬來西亞、美國等國家所出生的華人後代,也可以專指漢民族後代。

[編輯] 華人華人一般指漢民族,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將峇峇娘惹(早年到當地華人男子與馬來族女子所生的後代)歸為華人。

中華民國成立以前,定居在海外的漢族,在書籍上多以「唐人」的名稱出現。中華民國成立後,始用「華人」、「華僑」或「海外華人」等。老一代的華僑依然有很多自稱唐人,稱華埠為唐人街。今日通用的「漢語/普通話/國語/華語/中國話」在中華民國成立以前,是未被廣泛教導和使用的。因此遷移海外唐人一般使用各自的母語方言來交談。例如福建人和廣東人因為語言不通,難以交談良久,遂皆需倚靠各自的會館和語言群來生存。

有項關於海外華人研究,定義了「非漢民族」海外華人的幾項條件: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們曾在中國或源自中國;他們仍保有華人傳統文化;有華人習俗,且並非出身於所在國。於此定義下,「非漢民族」海外華人大約有七百萬,約佔海外華人總數的8.4%。[18]

[編輯] 國籍定義由於當年辛亥革命成功是依靠大量海外華裔人士支持,所以《中華民國國籍法》接受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與他國國籍的雙重國籍身分,將華裔定義為只要血統上具有華人血緣者,皆為華裔,接受海外華人入籍為中華民國國民。(請看:印尼華人國籍問題)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》第五條表示: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本人出生在外國,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,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,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[19][20][21]

[編輯] 分類根據通行的定義原則,出於某種目的、需要、動機跨出國境,在國外長期居住的華人因已入籍所在國而稱為海外華人。海外華人由於受到居住國國籍法的規定,華人、華僑在法律上有著嚴格的界限和區分:

華僑,亦被稱作「海外華僑」,華僑屬於尚未加入外籍的中國公民,但長期居於國外;包括已取得居住國永久居民身份者,稱之為「華僑」,仍保留本國公民身份,仍然受到本國法律保護。華僑的範疇不包括因公在外工作者,留學生,對外援建工作人員。
華人,亦被稱作「海外華人」,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不允許雙重或多重國籍的存在,若已加入外國國籍且已註銷本國護照的被稱為「華人」,所以其法定身份已是外國人,受居住國法律保護。
華裔,華人或者華僑的後代[22]一般被稱之為華裔,華裔通常出生在非祖籍國的海外。在一些移民大國的存在大量的華裔,如美國,加拿大,澳洲,紐西蘭等國,華裔成為這些國家少數民族中的一支重要力量。
在臺灣,所有居住在海外的華人皆稱以華僑(若其籍貫在臺灣則亦有"臺僑"之稱呼);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定義為「華裔乃泛指在海外出生的華人後裔」。[23]
舊 2012-12-21, 01:23 PM #1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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