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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Aug 2012
文章: 314
引用:
作者changpca
最近聽到一個案例,想請教各位高手

這是代書用避開贈與稅的方式,這樣合理嗎?
如果父給子1000萬,透過領現金的方式分批存入
子的戶頭,然後叫子匯出國外給姑姑
說這樣三等親可以沒有贈與稅的問題並且匯出到國外
性質要子申報是與姑姑有雙方借貸
說這樣完全不會有贈與稅

聽起來就是邏輯不對吧


父親用高於市價跟兒子公司購買商品
找現在政府有稅率減免的項目來買
 
舊 2012-12-20, 11:53 PM #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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