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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adow2012
*停權中*
 

加入日期: Oct 2012
文章: 45
引用:
作者lompt
法規都給你看了
故意刪光光果然比較了不起
走車道本身就違法
闖紅燈歸闖紅燈
行人違規穿越車道規違規穿越車道 只是看要不要抓
舉個例子 法律有明文規定穿越道內多少公尺 不能不走穿越盜
此外範圍限定在穿越道到停止線
此外連牽車停車都出現了
樓主是在路口牽車停車闖紅燈嗎
連自己打啥回啥都搞不清楚了


你的內容就在上一樓,不刪光難道要留著佔版面,這樣你也有話講!

誰在跟你說穿越車道?誰在跟你說闖紅燈?誰在跟你行人走在車道中間?

討論重點只有三個:
下車牽車算不算行人?現在很清楚,就是行人!
行人暫時行走在車道側道違不違法?就是不違法!
行人要不要遵守紅燈禁止右轉的規定?不用!

不要再用其它亂七八糟的例子來搞亂重點!
我根本沒在講闖紅燈、穿越馬路!走路中間!

引用:
作者狂人日記
所謂「駕駛機車」,係指駕駛機車、使機車移動、行駛在道路上,
亦即凡以人力、電力、獸力或其他方式,使機車在道路上行進,均屬之
(參照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交抗字第1345號交通事件裁定)。

所以照理來說是可以開罰,就算車不是你牽的,你找一頭牛幫你牽車,一樣可以罰


你應該是看另一個喝酒牽車的案例,另一個網友已經說明,
這個案例會被判酒駕的原因,是他坐在車上,沒熄火,用腳滑行~

如果熄火,下車用雙手牽車,則是屬行人沒錯!
該位網友的話可不可信,據我看他的以往發言所稱,是從事法律相關工作,
可不可信,自行判斷~~
舊 2012-12-20, 08:47 PM #1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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