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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人日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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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人日記的大頭照
 

加入日期: Mar 2007
文章: 1,003
所謂「駕駛機車」,係指駕駛機車、使機車移動、行駛在道路上,
亦即凡以人力、電力、獸力或其他方式,使機車在道路上行進,均屬之
(參照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交抗字第1345號交通事件裁定)。

所以照理來說是可以開罰,就算車不是你牽的,你找一頭牛幫你牽車,一樣可以罰
舊 2012-12-20, 08:38 PM #1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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