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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ea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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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Sep 2004
文章: 623
引用:
作者referee_c
不能注意,就不會叫做[應注意],所以[應注意]已經包含了[能注意].

也就是說,你的[能注意]是多餘的.

這不是我自己發明的而是法院判例都會提到的用詞。
 
舊 2012-12-20, 08:52 AM #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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