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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ntfeedwilddo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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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Dec 2012
文章: 25
動保法第 30 條
有下列情事之一,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:
一、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,使其所飼養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
擾、虐待或傷害,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
亡。

餵食者不用負責?
舊 2012-12-20, 07:52 AM #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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