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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可怕 , 騎機車不要這樣鑽啦 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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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ea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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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Sep 2004
文章: 623
引用:
作者
buzzbee
+1
他會被判「應注意而未注意」嗎?
這種再怎麼注意應該也反應不過來吧!
真衰!
不要再學爛媒體簡化全文了.................
正確的是應注意
能注意
而未注意
後車有影片可以佐證這個不是他能注意的問題。
影片有拍到從巷口出來的機車,應該會被追究責任吧。
2012-12-19, 10:37 AM #
18
orea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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