瀏覽單個文章
lompt
*停權中*
 

加入日期: May 2004
文章: 2,140
引用:
作者teraflare
這樣子檢舉魔人在高雄市一條社區的馬路一天可進帳上萬.....

[..他們隨興走到對面的鄰居家裡就像是逛後花園一樣的悠閒....]


檢舉交通違規是沒獎金的
理由是避免惡意報復
且 希望導之於罰
畢竟台灣是情理法
而非法理情

又想要權利 又不想付出
能直接轉彎的地方希望等同汽車路權
不能的地方又希望比照機車兩段轉彎不用繞路
遇到紅綠燈又希望變成行人

回到問題的癥結
必須先探究是否是屬人主義

http://www.judicial.gov.tw/constitu...e.asp?expno=417
舊 2012-12-19, 10:00 AM #69
回應時引用此文章
lompt離線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