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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服取締,4分鐘被開了20張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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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克萊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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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Aug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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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五條之一
不講得很明白?
*其違規地點相距六公里以上
*違規時間相隔六分鐘以上
*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。
也就是在這三個任一條件符合下,除了有排外得條目外,重複發生的行駛違規就可以連續舉發了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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ぶ(∀゚ )人(゚∀゚
人( ゚∀
人(∀゚ )人(゚∀゚
人( ゚∀
ノ
(↑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↑)
2012-12-18, 05:11 PM 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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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克萊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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