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也說了,這是公司的 "潛規則",
為了自保每個員工都一樣,否則吃虧的是自己,
我也是進這間公司才學會的
僅於工作上喔......
若這樣寫真的是沒我的事,況且這樣也是沒照事實喔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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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各位的回應,我會跟自己的直屬主管表達自己的在意的問題
看主管的回應是什麼,反應工作上有什麼問題是合情合理的吧
當然是不會以法律去壓啦......
我開版時也說了......我當然是不希望走法律......
就算是刑事被告......也有權請律師辯護吧
譬如同樣是傷害罪
空手打人犯的傷害罪......跟持武器犯的傷害罪......
刑責絕對不一樣吧......
我在意的是.....明明我是空手打人......
法官判我空手打人......判刑1年定讞......我甘願入獄服刑
但法官未傳換我到案說明.....只將眼前看到的事實
就直接判我持武器打人......重傷害罪判刑3年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