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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33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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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3346的大頭照
 

加入日期: Mar 2012
文章: 2,345
引用:
作者d61
若只是去勞工局申訴就罷了,刑事罪是很重的,若樓主自認為資料齊全也站得住腳,就去告吧,用上面那一大篇解釋去呈給檢察官,但是要走法律所要付出的代價甚至被反告,希望樓主挺得住啊。


因為玩過,所以真覺得除非是訟棍,要不然就算吃飽太閒也別走這條路,太累了
按照程序規定來一層層的做,並且要留存能保護自己的副本,真要不得已再來跑法院吧
     
      
舊 2012-12-18, 03:30 PM #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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