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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德 I
*停權中*
 

加入日期: Nov 2012
文章: 31
引用:
作者d61
若只是去勞工局申訴就罷了,刑事罪是很重的,若樓主自認為資料齊全也站得住腳,就去告吧,用上面那一大篇解釋去呈給檢察官,但是要走法律所要付出的代價甚至被反告,希望樓主挺得住啊。


到時候可能又會上來說,
A方主管因為帳面小事情而對他追殺不停還要反告
舊 2012-12-18, 03:23 PM #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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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德 I離線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