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ster Memb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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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作者d61
整個看下來就是樓主自己處事有瑕疵,A也許是想糾正也許是怕哪天換他背黑鍋,所以下了懲處令讓樓主警惕,不管樓主服不服,總之人家主管有那個權限(先假設更上面不是昏君,不會黑白不分)。這種小事職場常在發生,又不是不能商量、不能解釋清楚。
但樓主都還沒檢討自己,看起來也不太懂法律,卻上網尋求要入對方罪名(還是刑事罪)的這個動機,的確挺可怕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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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很多人不都是這樣...
我是覺得樓主若想因為自己的疏失用法律程序來玩公司,
即便這次讓你沒事了,公司其他人會怎麼想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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