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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r. R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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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Jan 2008
文章: 195
引用:
作者nan27
我明白
你想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詞?
所以別說4分20張.而在於警察想開多少.
所以我們才要追究有人是否拿雞毛當令箭.

警察罰單灌水.算不算犯法.
我們是否更該討論

警察有錄影。如果該原有異議可以申請調看錄影帶,這樣就沒灌水之說了吧。
警察現在都很小心,誰也不敢灌水......
我覺得你把不確定的因素放在你的回文中,會使得你的回文沒什麼公信力。
舊 2012-12-18, 12:32 PM #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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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r. RC離線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