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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服取締,4分鐘被開了20張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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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n27
Amateur Member
加入日期: Aug 2012
文章: 39
引用:
作者
Mr. RC
不認為是搶錢,一罪一罰實屬合理。
這種事情不需要討論吧?
哪時後開始連犯罪的罰款都需要有上限?罰款的目的不就是來讓違反規則的人付出代價嗎?怎麼還會來個搶錢說?
還是要來個吃到飽方案?
4分開了.20張罰單.
而案主是騎機車
不是酒駕開車.
吃到飽?
正常人想的
應該是警察要吃到飽吧......
2012-12-18, 12:06 PM 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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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n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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