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kize
您說得可能都對,但是都不重要.
因為沒有[正式簽約]除非2國官方正式公開簽字.
其他什麼3姑姑6婆婆..在某個聚會的廁所裡說了啥..都不必談~
台灣常有這種情形,官方.正式..和網路.新聞.傳言.論壇..的輕重意義弄不清楚,甚至顛倒...所以觀點一片混亂..
中國說毛曾反對,國府也曾具文抗議美國移交釣魚島給日本.官方否決的立場很夠了.
法理上又站得住腳..
4大戰勝國議定對日本領土處置必須是"合議"在先,美國有什麼權利不顧中國抗議移交釣魚倒給日本在後..這能有效嗎?
別再"二媽在廁所裡曾說了..""大舅曾不服氣說了..""人民日報曾說.."那都沒意義,討論那些很蠢好嗎.
2方未正式簽訂條約,就是你說你有理我說我也有理..那其實就是說不必講理了.
看的應該是2方實力.地位.優勢.籌碼..未來如何解決.何時解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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