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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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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Mar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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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鴨子划水,表面上絕對要裝作沉靜到不行一切如常、我喜歡公司、老闆我愛你,私底下要找工作、安排後路、經營副業、摳檔案甚麼的都不要讓第二個人知道,離職信按規定提出之前絕對不要有任何風吹草動讓公司發現,就算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也是一樣不要傻傻的拿出來講,更不要跟公司玩陰的比較好,因為現在的政府跟資方是一丘之貉,會逼到讓你想走的公司我想也不是很重視你、尊重你,公司可以玩很多小動作,甚至先違法侵害你的權益再讓你去告,反正了不起公司最後被裁定"重罰"幾萬塊而已,甚至可能罰都不用罰,可是你賠上的東西絕對超出很多很多,最後只為了取回本來就是屬於你的東西。

公司怎麼對你,你就怎麼對公司,用這一招最後吃虧更大,不是你的錯,是這就業環境本來就是對資方有利。

資方致力維持勞資雙方公平對等關係的例子,幾乎可說是零,是這一世代身為勞工的悲哀。

引用:
作者goddesschi
我們公司還曾經把離職人員的已發出的年終追回
內幕太複雜了以至於我也無法看到整個事件的全貌,希望我不會碰到相同情況


反正這社會就是看誰狠,我還遇農曆過年前1個月自己離職,他年後確認過公司有發年終,還回來要,老闆當然不給,他說年終獎金是辛苦一年的應得成果,別人有,他也有辛苦了11個月,沒道理不發給他,結果還去告,告贏了... 但是付出的代價... 我是認同他的說法啦,反正這社會一切都要自己爭,你客氣只是給別人吃好玩的...
舊 2012-12-14, 12:53 PM #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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