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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za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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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Feb 2001
您的住址: 台灣苗栗
文章: 573
引用:
作者AARONN
對呀...我之前看到都快笑出來了...
那有格鬥是腳一直直直伸過去,目的只是要碰到對方身體...
完全是像跳舞一樣,那有什麼破壞力~~

沒事往前伸一隻腳,若對方衝過來攻擊的過程中自己湊上去碰到,大多數裁判不會給分,
但電子護具無法區分是踢到與衝過來碰到,通通得分的後果就是一堆選手使用這種難看的
伸腳奧步

若用於實戰,最先斷的恐怕就是這隻像傻瓜一樣一直伸在前面給對手打的腳
舊 2012-12-13, 02:52 PM #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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