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假若真時真亦假
各位如果找到明確貪污、違法證據,怎麼沒有拿給在野黨去法院接鈴控告、讓事情想壓也壓不下來? (在野黨一堆大頭都是有牌律師,這種讓政敵一槍斃命的好康絕對不會收律師費,就像林益世案一樣)
可見只是臆測,沒有明確證據怕被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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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你覺得如果像陳水扁海角七億可以被關七年以上,像李慶安那樣詐騙得兩億,按比例原則該不該被關個至少兩年?
而且扁案撲天蓋地的查,連馬永成林德訓沒被查到拿到實質好處都曾被高院判處超過10年的重刑,014案檢察官們是有查到什麼鳥了?在野沒有公權力在手,罵再多都沒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