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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Sep 2001
文章: 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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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Elros
要案例我也有啊

搭捷運嘴含衛生紙 拒盤查判無罪

高雄市徐姓男子疑因嘴破含衛生紙,進捷運站後被當成吃東西,與捷運警察起衝突,他不但辱罵警察,還造成一名員警受傷。高雄地方法院合議庭指警方非法臨檢在先,認定徐姓男子的行為是「排除不法侵害」,屬「正當防衛」,判決徐姓男子無罪。

高雄市捷運警察隊昨天表示,尊重司法判決,應會提出上訴。

判決書說,1月22日下午3點半,徐姓男子(30歲)在高雄捷運信義國小站內,嘴巴像是在咀嚼食物,高雄市捷運局杜姓值班站長發現攔下,通知捷運警察隊派員到場處理。

劉姓與張姓警員到現場後,要求出示身份證件供查驗,徐拒絕配合,並不斷撥打電話尋求脫身。因他一直拒絕配合到警局查驗身份,兩名警員打電話聯繫另5名員警到場協助處理。

徐姓男子見狀,辱罵「警察會強暴、輪**、吸毒、販毒」、「你們這群垃圾、狗,你們死定了」。

在被...


所以囉, 你高興花這麼多時間精神去對抗警察, 打官司, 我可是一點意見都沒有的!
希望你場場勝訴囉!

     
      
舊 2012-12-10, 11:59 PM #4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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