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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身分證=走路許可證??警察是如此解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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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uinousdei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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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Jul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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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作者
referee_c
1.所以結論就是,制服和證件
並非缺一不可
?
2.我家過馬路正對面就有家便利商店,我在想,如果有天到對面買東西,也遇到制服員警叫我出示證件,我因心情不好,不爽理他們,自行進入我家大樓,會不會也像樓主一樣沒事呢?樓主是[幸運遇到那兩位好欺負的員警],還是[法律就是這麼規定],這是我想知道的.
你是怎樣看到我說"並非缺一不可"了?
我指的眉角跟問題是,辨識真假警察實務上有很多眉角跟細節,
同時身穿制服與出示警員證是警察表示處在勤務中應有的最低門檻。
引用:
行車糾紛 警備隊員當街毆少年
上個星期日台北縣板橋街頭發生嚴重的警民衝突,海山分局警備隊一名余姓隊員值勤期間穿著拖鞋短褲,開自家車載女友,在路上和飆車少年衝突,還叫來大批員警聲援,當眾掏警槍,掐少年的脖子,場面火爆,過程全都被民眾用DV錄下。
被控執勤過當的員警余瑞昌13日上午公開為自己辯駁,他說,根本沒有動手,只是抬起膝蓋警告林姓少年,在場的便衣員警也只是輕微推打,警方一再強調,林姓少年相當囂張,把錯都怪在警方身上很不公平。
這起事件發生在本月10日,凌晨時分街頭上演警民衝突,從DV畫面中可以看到,少年的後腦勺猛然被打了一大下,這雙手的主人就是海山分局警備隊余姓隊員。
余姓員警穿著短褲,竟當街打人,但更誇張的是,接著有近10名穿著制服的員警趕到現場,DV畫面顯示,穿制服的員警掐著少年脖子,修理他們眼中的問題少年。
火爆的少年當街大呼小叫,余姓警備隊員又來了,這時,他手中拿著槍,嗆聲示威。手上拿著一把槍,就當自已很威風,警察當街打人的火爆場面,街頭上演了20多分鐘,亂夠了,余姓警備隊員終於願意離開。但是少年的父親聽到兒子被打,氣沖沖的跑來,卻也換來一陣毒打。
只因為余姓警備隊員和這名少年發生行車糾紛,警察就當街動粗,人民保姆變成街頭流氓,警察的形象在哪?民眾看不到
2012-12-10, 09:18 PM 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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