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|
作者隨風浮雲
1.剛剛也說過員警也可以不出示,那也只違規,真的上法院,你可以說給法官聽。
2.你是指誰非法,警員還是非警員。
3.這個隨便你解釋,你想玩文字遊戲,我不陪你了。
[不理會盤查逕行離開...] 要看你是在什麼情形下被盤查,依樓主所說的情況下是沒有觸犯任何法條,請不要擴大解釋所有的[不理會盤查逕行離開...]就好。
|
1.依第四條看來,制服員警不出示證件並不違法(規).
2.被盤查者,本樓案例就是樓主.
3.就我所知,法律本來就很多是在玩文字遊戲.
本樓樓主[不理會盤查逕行離開...]的情況,有沒有違法正是在進行中的討論議題,結果,你又自行下[沒有觸法]的結論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