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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uinousdei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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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uinousdeity的大頭照
 

加入日期: Jul 2004
您的住址: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
文章: 617
引用:
作者referee_c
討論了老半天,還是在原地繞圈.

這樣好了,我就直接提問題:
午夜1點鐘,甲手持不明物體在住宅區(公共場所)附近遊蕩,制服員警乙喝令其出示證件,但甲不理會,逕行離開現場,進入大樓管理室大廳.

請問這是合法的嗎?

你問題裡面的人不是樓主...
依警察職權行使法,乙可以要求查證身分,甲可以不配合。
引用:
作者隨風浮雲
警方和樓主二造完全合法,前面都說了一堆,你認為警方和樓主違反了憲法、刑法及民法那一條的規定呢?

如果樓主不合法,那樓主還會來這上網說他的經歷嗎?他不就是不理制服員警,然後走回家了嗎?

他可能認為其中一定要有一邊違法或者是錯的才行吧
 
舊 2012-12-10, 07:52 PM #4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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