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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身分證=走路許可證??警察是如此解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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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風浮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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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Mar 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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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的理由:
[午夜1點鐘,樓主手持不明物體在住宅區附近遊蕩,喝令其出示證件但樓主不理會,逕行離開.]
這樣管理員可以要求警察離開管理室大廳?
這就是我前面所提到的警察的手段之一,同樣的樓主要求警察先出示證件,如果未出示證件,那就是違規。
至於樓主不理會,警察是不可以有任何作為,當然警察可以猜測該不明物體是違法行為,逕行直接逮捕,那警察一定會被告,且輸的機會可以說是百分之百。
只要沒有拘票及搜索票,管理員當然可以要求警察離開管理室大廳。
2012-12-10, 07:35 PM 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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