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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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KNT
我不太理解”任意攔車檢查身分”的定義
今天巡邏員警看到某車輛行跡可疑,半夜三更在巷口兜圈
對方有權不理會員警的盤查?
或今天一個毛小孩在路上騎機車(國中身材,但有戴安全帽,沒改管  ),警方也不能以”疑似未成年”進行盤查或追捕?
酒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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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要分二方面來說,在沒有騎乘交通工具情況下,員警向你盤查,你可以向該名員警要求出示證件,以證明他是真的警察,在確認身份後,如果你想要出示,你就出示,這是你的權力,如果不願出示,可以向員警報你的姓名、身份證字號,員警會用無線電逕行確認,如果你連姓名、身份證字號都不願意提供,那員警可以猜測你是通緝犯或是非法移民,聯絡線上警網,將你帶回分駐所進行調查。
如果有騎乘交通工具,員警向你盤查,你可以向該名員警要求出示證件,以證明他是真的警察,在確認身份後,請出示駕照、行照,確認你有騎乘交通工具的合法證件,當然你也可以不出示,可以向員警報你的姓名、身份證字號,員警會用無線電逕行確認,該員警再以道路安全處罰條例逕行舉發,如果你連姓名、身份證字號都不願意提供,那員警可以直接認為你妨礙公務,聯絡線上警網,將你帶回分駐所進行調查。
如果是酒駕,那是因為已違反道路交處罰條例,及有可能觸反公共危險罪,可以依現行犯進行逮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