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sclee
與其說報復心態 不如說做壞事的人是要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
記得以前曾看過報導美國的一位法官判被告死刑時 內容大慨是判死刑並非為了報復 死刑執行也不能讓被害人復活 而是要讓做壞事者知道你所做的行為要付出代價 以及還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
雖然 執行死刑並不能完全撫平家屬的傷 多少也是一種安慰
我們認為如果單用以牙還牙來看待死刑似乎大狹窄 一命還一命?就算是槍斃一百次也不能令受害家屬傷痛消失於無形 這種痛是一輩子的
我不管死刑有沒有嚇阻作用 還死者一個公道減輕受害家屬的傷痛 這才是美國法官判死刑時說出的重點
在台灣無期徒刑態度良好 坐牢時抄抄心經唸佛 很快就得到假釋 請問受害家屬看到這個人放出來又是一條活龍 要他們情何以堪
|
在下也傾向此看法,刑罰不單只為了嚇阻犯罪,還有維持社會公平性的作用在,
也就是犯罪者要為自己所犯的錯負責,犯的法越重,要負的刑責就越重,
而犯了罪大惡極之罪的人,其行為只能用死刑來究責。
引用:
作者sclee
是可以啦
不過是要解決能否招考到人去做獄卒 等同陪最難搞的犯人坐牢
不要到時發生招不到人手時像募兵制的情況 人手召不到就改回義務役
|
記得替代役有到監獄服務的名額.......
引用:
作者惡蟲
首先要說的還是,我國在感化教育方面做得很差,所以才會造成人犯不斷進出監獄。
其次,就是社會上於更生人的接受程度還是很低,依然許多人在出獄後因為難以找到工作而再犯案,如果能夠在這方面加強,讓曾經犯過錯的人可以重新投入社會,是可以減少一些人不斷再犯的問題。
最後,在一切的努力之後,如果還是有人始終無法教化,可以透過三振法案或終身監禁等制度,來防止他繼續為害社會。
我的立場很早就已講明,我並不反對重罰,我只是反對死刑與酷刑而已。
|
說到重罰,目前我國司法在判刑上有些邏輯上的矛盾,
一方面有一罪一罰的規定,另一方面又有比例原則,
造成犯人常因一罪一罰被求刑上百年,卻又因比例原則判個三五年結案.....
如果比例原則的適用範圍沒有釐清,那重罰或三振法案恐怕都實行不起來,
譬如殺人若只判十年,那重傷害罪若判超過十年就違反"比例原則"了......
結果層層比例下來,很多罪刑就只能判輕
再者說到感化教育,這可能又牽扯到制度面、人力面及經費面的問題,
制度面可以改革,但經費人力就比較難處理......政府窮啊~連監獄都蓋不起了
真有多的錢,到底該先給犯罪者感化,還是先接濟窮人家的生活費呢?
引用:
作者我愛麥噹噹
廢死聯盟執行長談「湯姆熊殺童案」:死刑無助問題解決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死刑當然無助解決問題
因為問題在FACE集團身上啊 
|
看到這就想到,現在反廢死應該是世界潮流,因為facebook有10億會員~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