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惡蟲
我只是借用他的邏輯來反問他,所以那並非是我的邏輯,你並沒有看清楚我的意思。
再說啦,廢死從來不是解決相關治安問題的方法,只是因為死刑存在的不必要及其殘忍、反人權等等原因,所以才會要推動廢死。因此把治安問題怪罪在廢死頭上本來就是基本觀念搞錯了,要因此而指斥廢死製造問題根本上就是邏輯有問題。
再者,現階段所謂的配套措施,也沒多少人真正在關心,當目前民眾的觀念還停留在以死刑嚇阻犯罪的時候,相關配套措施很難真正的推動、落實。沒記錯的話,之前要推動終身監禁,正是被反廢死者以現在有死刑制度存在為由而擋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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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像浪浪保護協會一樣 不去怪源頭 反而怪解決善後的人
愛狗人士->讓狗去流浪->捕狗隊時間到處死->愛狗人士抗議->放出來繼續流浪
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 挪威的殺人犯應該在台灣搞屠殺的
按照當今廢死的標準 30年而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