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hsi6287
個人不認為EAC212的邏輯有何問題
因為臺灣教育、社會、獄政的配套措施尚未完善之際
廢死聯盟貿然提出廢死及反無期徒刑的主張
會讓臺灣付出更多有形與無形的社會成本,這就是問題所在
另外本人亦是順著您的邏輯和語句來造句
和EAC212的文意無關指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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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是借用他的邏輯來反問他,所以那並非是我的邏輯,你並沒有看清楚我的意思。
再說啦,廢死從來不是解決相關治安問題的方法,只是因為死刑存在的不必要及其殘忍、反人權等等原因,所以才會要推動廢死。因此把治安問題怪罪在廢死頭上本來就是基本觀念搞錯了,要因此而指斥廢死製造問題根本上就是邏輯有問題。
再者,現階段所謂的配套措施,也沒多少人真正在關心,當目前民眾的觀念還停留在以死刑嚇阻犯罪的時候,相關配套措施很難真正的推動、落實。沒記錯的話,之前要推動終身監禁,正是被反廢死者以現在有死刑制度存在為由而擋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