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drasil
上面說的意思好像是指日後執行的死刑可以嚇阻現在的潛在犯人?如果現在和以前執行的死刑都不見得能嚇阻了,靠未來的執行只能說是天方夜譚吧。
我是說看不出死刑執行對潛在犯人有什麼嚇阻力,也沒說沒判死刑或以後不會執行什麼的(那些是你說的)。
除非廢除死刑,你說目前的死刑犯以後會執行這件事是可預見的,一直提這個的意義是什麼呢?
不知是我的理解能力不好還是你的表達能力不佳,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你想說的是什麼(奇怪的是別人不會讓我有這種感受),所以如果下一篇還是這樣,我想就不要繼續雞同鴨講下去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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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麼說好了,因你把他「切割」來看,分為現在執行、以後執行,才會說那幾年沒執行死刑犯罪率下降,所以執行死刑是是大眾的安慰劑
但我認為「無法切割」,因為判了就是會執行,就像前面提到借錢的例子,不能說5年不討錢就下結論說那張借據無效果
所以後來你提出那兩個沒執行死刑的例子,但用兩個來推測全部立論太薄弱,況且黃志賢是死刑確定後1年多自殺的,而另一個方金義在94年確定死刑後運氣好沒多久碰上開始不執行死刑,後來在醫院病死
所以後來我才說假如停止執行死刑的那幾年也沒人被判死刑,可以說執行死刑是無效果,因為無法切割
就是回到前面提的例子,要怎麼說5年不討錢,然後下結論說這張借據沒效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