瀏覽單個文章
peishiun0714
*停權中*
 
peishiun0714的大頭照
 

加入日期: Nov 2012
文章: 1
殺了人只關兩年就可以假釋 馬英九法務部長任內德政

[YOUTUBE]6dk7tIotsQM[/YOUTUBE]

馬英九大幅放寬假釋門檻 陳進興、千面人、張添銘等犯人受惠
[YOUTUBE]qxFf29GmJFY[/YOUTUBE]

殺人只關2年 馬英九部長縱囚種的因
槍決女老師的「恐怖情人」吳敏誠,1993年刺死女友,判刑8年,服刑2年就假釋,引起社會譁然;經了解,原來是當時的法務部長馬英九主導修法「大開善門」,降低假釋門檻-,吳敏誠才得以快速出獄。

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批評:「一名殺人棄屍惡棍,關2年多就出獄,惡法比貪污更可怕!」

資深檢調人士說,吳敏誠不是馬英九降低假釋門檻「縱囚政策」的唯一受益者,包括白曉燕命案兇手陳進興(陳犯白案之前,另案服刑時受益)、蠻牛下毒案的千面人王進展等人,都-曾因而縮短刑期,提早出獄。

原本,受刑人須服刑超過2分之1,才能報請假釋,但因監所人滿為患,1993年2月到1996年6月,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期間,不顧民意反對,主導修法將門檻大幅降低至3分-之1。

後來,繼任法務部長廖正豪順應民意,1997年11月再次修法提高假釋門檻,恢復2分之1假釋舊制,其中累犯的門檻更嚴,須服刑超過3分之2才有機會假釋。

對於馬英九當年的「縱囚政策」,有網友在網路上不客氣地批評他沽名釣譽;一名網友引用歐陽修批評唐太宗的「縱囚論」:「立異以為高,逆情以干譽」、「上下交相賊」等語,質-疑馬英九。

根據檢方資料,1993年5月,當時28歲的吳敏誠在桃園縣某工廠當倉管員,為了借錢問題與25歲的湯姓女友口角,將她刺死,吳某隨後自首並和被害人家屬和解,法院減刑後-判刑8年確定,1994年2月發監台北監獄,1996年3月13日獲假釋出獄,連同羈押期,總共只服刑2年9個月又11天,刑期執行率35.4%,全拜馬英九大開善門之賜-。

檢調人士指出,若依照舊制,吳敏誠至少要關滿4年,才有機會陳報假釋,若再依現今對重大罪犯的把關門檻趨嚴,同意假釋的可能性並不高。而吳敏誠假釋期已在2001年屆滿,-這次他又犯案,並不須服殘刑。

仁政害人?提前假釋 16年後又殺人

嫌殺人的嫌犯吳敏誠,16年前就曾殺害過女友,當時因為符合假釋門檻,服刑2年9個月就出獄;而當時主導修法降低假釋門檻的法務部長,就是馬英九,雖然嫌犯到2001年假-釋期滿中間,都沒再犯案,不過嫌犯顯然沒有記取教訓,16年後又殺了人。

民國85年,當時擔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,視察看守所,對於收容人的環境相當重視。前法務部長馬英九(1996.2.29):「不論是門禁或是舍房,其次就是加強醫療方面的-措施。」

因為當時監獄人滿為患,因此馬英九俢法,大幅降低假釋門檻,從原來受刑人需服滿1/2刑期,變成只要1/3,許多人因此受惠。

在蠻牛飲料中下毒的千面人王進展,就是其中之一,王進展曾經在82年搶劫機場銀行櫃檯,被判刑10年,因為服刑1/3就可假釋,因此坐了4年多的牢,87年假釋出獄,沒想-到12年後又犯下震驚社會的「蠻牛案」。

而這次槍殺女友的吳敏誠,也是在82年殺害女友後自首,因為加上和死者家人和解,法官判刑8年,最後也是符合1/3假釋門檻,坐了2年9個月的牢後出獄;16年後,竟然又-犯案殺人。嫌犯律師何啟薰:「當年自首是一定會減刑,那减就是减到4年以下,所以說才會判到8年。」

因為治安敗壞,民國86年法務部重新修法,假釋門檻重回1/2,還加重累犯必須服刑2/3刑期,才有假釋機會;而馬英九當時以人權考量,再給人生一次機會的想法,顯然沒有-傳達給受刑人。

吳敏誠在2001年,就已經假釋期滿,雖然再犯案未必和降低假釋門檻有直接關係,但是卻在16年後,卻又多死了一條人命。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...03/8/1w74v.html
舊 2012-12-08, 09:13 PM #3
回應時引用此文章
peishiun0714離線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