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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修正通過 夫債不必妻還。立委還是會做正確的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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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weetlee
*停權中*
加入日期: Sep 2012
文章: 100
這個問題是當年立委自己亂搞出來的
本來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是夫或妻之一方才能提出的,但是在某種不明的情況下,居然被修法為債權人可以提出請求權。而會使用這項權利的大都是銀行。
2012-12-07, 08:51 PM 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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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weetle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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