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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ingua
Advance Member
 

加入日期: Nov 2003
文章: 323
引用:
作者B76202023
法律是一個機制設定, 未必需要用報復的心態設計...


我倒是不認為這根報復心態有什麼關係,殺人者死,這哪裡不對?若是說過失殺人之類的還有可議空間,欠錢還錢,殺人償命,是哪裡不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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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犯這些事,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。查到了我,算我運氣不好

背叛是人們的本份,陰謀是生存的保證,淫褻是女人的天職,尊嚴是沒用的垃圾,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。

舊 2012-12-07, 06:16 PM #1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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